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全面掌握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决定对我市承担的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2.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统计管理系统(http://tj.hnkjt.gov.cn/)”填写项目调查表并提交至主管单位(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加盖印章报送主管单位(许昌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盖章;注意:表中省级拨款数额一定要与省科技厅的实际拨款数保持一致。具体调查对象及填报要求见附件。
3.有关单位要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统计调查范围
我市2015年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科技经费拨款资助的11个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三、数据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3月4日之前
报送要求:加盖公章的调查表三份
报送地点:许昌科技大市场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A区七号工位 (具体地址:魏武路与尚德路交叉路口向西,许昌新区管委会院内。)
受理人:齐尚 电话:2961393
负责人:槐俊才 电话:2965015
电子信箱:xckjjjhk@126.com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