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02-00218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2-04 10:58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的通报
  • 文 号 :许政[2016]10号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的通报

    许政[201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许昌市城乡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总规修编的重大部署,圆满完成《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任务,并以最短的时间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新修编的城市总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划定等提供了法定依据,为我市“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今后十五年的许昌市城市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

    在城市总规修编过程中,市城乡规划局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在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以敢想敢拼、永不言弃的勇气和担当,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等现实困难,有效化解了多规合一、用地平衡、工业围城等难题,依法依规,科学编制,迅速获批,创造了总规从评审到获批的全省最快纪录,得到了省政府和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省规划系统的前列。市城乡规划局在城市总规修编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城乡规划局予以全市通报表彰。

    希望市城乡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乘胜前进,奋力拼搏,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再添新彩、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市城乡规划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优异表现为标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五型许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2月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