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我市广大企业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是森源集团在2015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培育大企业集团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5〕7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森源集团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0万元。
希望森源集团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谋求更大发展。全市各企业要向森源集团学习,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开拓市场,提质增效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建设“五型许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