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03-0229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3-30 16:52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文 号 :许政办[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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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许政办[201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按照年初签订的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以污染物减排和蓝天工程为重点,以环保工程为载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地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蓝天工程目标。2015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163天,PM10、PM2.5浓度分别为133微克/立方米、82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4天,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3微克、1微克,优良天数全省排名第13位,较2014年上升2个位次。列入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任务的治理项目均已完成。

    (二)碧水工程目标。全年清潩河高村桥断面水质达标率66.67%,比去年提高一倍;颍河吴刘闸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列入政府目标的3个水污染防治工程如期完成。

    (三)乡村清洁工程目标。13个省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已通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并命名,超额完成了2015年的目标任务(目标是7个省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鄢陵县省级生态县已完成创建任务,并取得省环保厅命名。9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按期完成任务。完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降低10%以上的任务。

    (四)总量减排目标。截止2015年底,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分别实现减排量3147吨、312吨、3749吨和11010吨,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列入国家、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14个重点减排工程已全部完成。全市27家国控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均联网运行,数据实时传输,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99.98%、数据有效率达到98.55%、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8.53%;全市27家国控企业,除3家停产外,其余24家均按照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在统一设立的平台上进行了公布,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9.58%,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

    (五)环境安全目标。2015年全市继续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辐射安全监管措施,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辐射事故应急能力,确保了2015年全市未发生水、气、危险废物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和各类核与辐射污染事故。

    根据2015年全市环保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日常督导情况和《2015年度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情况如下: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鄢陵县政府、禹州市政府。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单位:许昌县政府、长葛市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魏都区政府、襄城县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未完成单位:东城区管委会。

    市直21个部门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均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压力很大。2015年全年优良空气天数163天,未能完成省定190天的目标要求,特别是东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126天。从2015年以来大气污染因子分析,造成我市环境空气污染的首要因素是PM10,主要是由于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控制不到位,致使PM10超标严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二是清潩河水质仍需进一步改善。由于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工程尚未完工,2015年清潩河水质虽得到较大改善(达标率66.7%),与2014年相比提升了1倍,但距省定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达标率80%)。尽管我市清潩河水质呈逐年改善的趋势,但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碾桥断面达标率为25%,严重影响了我市清潩河省定目标的完成。三是部分重点减排工程进展缓慢。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迟迟不能投入正常运行,不能发挥减排效益,影响总体减排目标完成。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缓慢。特别是襄城县山头店乡毛湾社区项目被省环保厅取消。五是全市环境信访仍处于高发态势。2015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296件,特别是长葛市、禹州市信访问题突出,对我市的环境信访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以污染治理为核心,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严格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环境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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