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

的通知》(豫科〔2016〕67号)部署要求,我市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 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六大类,109个指标。
     2. 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组织实施
     1. 2015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由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2016年4月25日前,各有关单位填报;4月30日前,各县(市、区)科技局收集、审核、录入系统并上报市科技局。录入时一定要先下载最新的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然后认真录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 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2015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3. 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好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培训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
     4. 请认真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于2016年4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社发科。如有疑问可加入河南省科普统计工作交流QQ群(12677951)交流或与社发科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
     1. 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许昌科技网)
     2. 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许昌科技网)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社发科  刘景亚  2965021  15136866661
                  牟知林  2965021  13639661098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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