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支撑带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基本要求,突出“集群、创新、智慧、绿色”发展导向,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工程,着力提升集群发展、技术创新、承接转移水平,继续增强基础支撑、管理服务和要素保障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产业集聚区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加快建设创新型、效益型、品牌型产业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规模效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力争达到11%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力争突破13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
--晋档升级。长葛市大周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聚区、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力争晋升为二星级产业集聚区,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力争晋升为三星级产业集聚区,其他产业集聚区要在保持原有星级标准的基础上争先进位,力争在全省综合考核排名中位次前移。
--集群培育。全市电力装备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800亿元,再生金属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00亿元。依托产业集聚区,力争形成1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集约节约。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左右,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取得新成效。
--分产业集聚区具体目标: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亿元;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40亿元;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7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亿元;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亿元;襄城县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0亿元;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0亿元;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0亿元;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0亿元;长葛市大周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0亿元;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产品结构升级。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加快产业重组,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1.突出发展优势产品。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摸底调查,全力做好要素协调保障,支持有订单、有效益的“两有”企业扩大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产销、银企、用工对接,全面提升投产项目达产率,促进新的有效产能释放。实施新产品升级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超硬材料、再生金属、发制品、纺织等六大传统优势产业,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
2.培育发展新产业。鼓励拥有百亿级产业集群的产业集聚区,在做大做强现有主导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市场容量大、需求弹性小的技术劳动复合型产业,培育形成新的主导产业集群支持产业基础较好、优势突出的集聚区,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引领带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
3.加快推进企业重组。以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为重点,推动集群骨干企业开展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的并购重组,形成一批行业优势企业,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闲置厂房、设备、土地等资源,积极引进具有品牌和营销网络优势的企业,通过收购、租赁、合作、兼并等方式,迅速形成一批有效产能。
(二)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强力推动“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提升集群竞争优势,打造区域品牌。
1.着力打造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围绕培育电力装备、再生金属、新能源汽车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建立市级主导、县(市、区)联动推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年度专项方案,加快推动集群培育。各地要重点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按照“整机 配套”、“原材料 制成品”、“制造 服务”等产业链建设模式,制定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年度培育方案,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持续提升集群竞争优势。
2.持续强化项目支撑。加快100个亿元以上制造业集群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新开工项目52个,建成项目37个。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重点支持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完善集群配套体系项目建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部门和地方协同监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监管效率,加快推进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10月底前全面完成联审联批任务,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亿元以上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3.大力推进“区中园”建设。围绕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着力加快中原电气谷智能电网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工业机器人暨智能装备产业园、电梯产业园、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医药产业园、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襄城县产业集聚区新能源产业园、长葛大周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聚区中原不锈钢制品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4.争创区域产业创新中心试点。重点围绕打造千亿级电力装备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全省区域产业创新中心试点,推动许继集团、森源电气等电力装备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团队、高校院所,加快建设覆盖研发外包、检验检测、展示交易、教育培训、市场推广、金融支持等环节的区域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电力装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以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为抓手,集聚创新要素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业态模式,持续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中原电气谷,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力争新建5家以上省级研发中心,15家以上市级研发中心。全市力争新培育1-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产业集聚区至少建成投用1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发展1-2个特色众创空间。支持鼓励产业集聚区引进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创新资源,围绕主导产业搭建技术研究院、大学科技园等研发平台。
2.培育提升创新主体。全市产业集聚区力争新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20个以上,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个以上;每个产业集聚区至少新增1家创新型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产业集聚区企业为主体,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积极推进20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重点推动“十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推动业态模式创新。落实“互联网 ”行动计划,启动许昌市行业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研发创新以及产品生产中遇到的信息化成本高、研发效率低下、产品设计周期较长等问题;持续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力争建成2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等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积极利用电子商务促进本地特色制造业产品销售。
(四)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明确招商引资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创新招商模式,改善招商环境,力争实现新突破。
1.全面提升招商实效。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二分之一”工作法,各地每个季度都要根据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活动,招商成果由市商务局负责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每个产业集聚区全年至少引进2个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3个以上配套项目。
2.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招商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引入专业化招商团队,实行产业链招商项目竞争性外包,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商联合行业协会、中介龙头进行整体开发、集群引进。强化驻地招商,坚持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针对重点企业投资意向,派出专人,开展精准对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欧美、港澳台的产业对接力度,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3.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完善常态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开展签约项目专项督查,加强落地项目后续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立项、环评、土地、资金等问题,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竣工投产率。对在谈和签约的重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推动项目尽早落地。
(五)增强基础支撑能力。结合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配套支撑能力。
1.推进五规合一。推进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的精准对接。禹州市产业集聚区、长葛市大周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聚区、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要及时完善相关规划体系,确保合法依规建设。优化完善产业集聚区空间结构,科学确定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生活性服务设施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形成功能匹配、紧凑集约、有序开发的空间格局。
2.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产业集聚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鼓励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00亿元以上。积极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产业集聚区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力争长葛大周第二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骨干网架由35千伏电网向110千伏电网升级,合理布局10千伏主干网架。优化产业集聚区宽带网络覆盖,新建通信管道100公里、光缆164公里、移动通信基站33个。
3.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开普国家级电工电子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低压输配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建设,提升集群配套服务能力。加快16个为产业集群配套专业市场及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以市场促集群培育,以集群带市场发展的良性格局。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支持鼓励中原电气谷、长葛市等产业集聚区根据发展需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平台。
4.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智慧园区”试点建设,力争上半年全面建成运营,尽快发挥示范效应。推动中原电气谷、禹州市等产业集聚区按照《河南省智慧园区试点建设导则》,聘请有资质机构研究编制智慧园区建设系统解决方案,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力争再新增1-2家“智慧园区”建设试点。
(六)增强要素保障能力。积极完善政策、细化措施,着力破解资金、人才、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瓶颈制约,提升产业集群发展保障能力。
1.强化融资保障。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实现三链协同。继续推行政银企对接活动,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持续推动上市融资工作,重点在产业集聚区选取40家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全年在“新三板”成功上市6-8家;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聚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以辖区政府财政出资、企业参股的形式设立产业集聚区融资担保公司,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信贷担保需求。
2.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加大面向产业集聚区企业的招聘力度,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人才招聘会暨创业项目推介会、“产业集聚区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力争全年组织人才招聘和职业介绍服务5万人次。根据产业集聚区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力争2016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认真落实《许昌市产业集聚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积极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
3.强化用地保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等作为重要补充,确保每个产业集聚区用地指标不低于500亩。结合各产业发展现状,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标准和亩均税收标准,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
4.强化环境容量保障。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探索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成果清单清晰可行的产业集聚区,部分建设项目可简化环评内容、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七)增强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开发模式,优化政府服务,提升发展动力活力。
1.推进区镇套合。全面落实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调整、人员配备等相关工作,加强部门指导,力争上半年完成套合产业集聚区“三定”规定,推进涉及乡(镇、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形成“统一领导、以区为主、两套人马、分线负责”的管理体制。
2.探索开展公司化运营。鼓励产业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区设立或引进投资开发公司,探索“管委会 公司”的开发建设模式,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招商引资等,加快经营主体向企业化和产业服务者转变。
3.推行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产业集聚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快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将服务事项列成项目、形成清单、确立流程、明确责任,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上半年基本完成产业集聚区权责清单、服务清单的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各地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统筹推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培训交流。举行全市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举办全市产业集聚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和实地考察先进产业集聚区相结合的模式,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三)强化激励约束。严格落实《许昌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奖惩办法》,兑现奖惩,进一步凝聚激发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干事创业的力量和热情,推动产业集聚区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