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豫科〔2016〕70号)的总体部署,根据许昌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第十六届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6年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4日—21日举办。
主题为“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全民共享科技创新创业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主题,今年科技活动周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鼓励社会各界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一)宣传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展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业企业,振奋人心的国防科技成就,彰显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水平,增强公众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内容丰富、互动参与性强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面向未成年人、城乡劳动者、老年人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加强社区、农村、企业和军营的科普力度;针对科技热点问题和前沿科学进展,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实践。
(三)开放优质科技资源。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等向社会开放,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普及应用;进一步释放科技活动潜能,加大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开放力度,动员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参与,送科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
(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使人们的生活更明白、更自信;培育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使用准确严谨、通俗易懂的科学语言,开展形式多样、活泼有趣的科普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做好相关重点示范活动。
(三)重视科普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创办电视科普节目。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四)做好活动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各部门于5月26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联 系 人:牟知林 刘景亚
联系电话:2965021
E-mail:xc2965021@126.com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政府9号楼9245房间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许昌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