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05-0029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5-30 11:16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
  • 文 号 :许政办[201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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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许政办[201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一是要深刻认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保障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以及有关党风廉政规定,立即冻结机构编制,暂停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录用等有关事项。三是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2016年5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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