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科技资金的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厅2013-2015年科技专项整体支出绩效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对许昌市2013-2015年高新领域省级科技专项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对象
许昌市2013-2015年高新领域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的承担单位(见附件1)
二、表格填报
表格包括封面、填报说明、表1和表2等四部分。有关企业要按照承担专项所属类别,按要求填报对应类别的表格。
填报单位要对表格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将承担相关后果。
三、填报时限
各有关单位在2016年6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把填好的表格发送至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工作邮箱。
四、联系方式
邮箱:xckjj@126.com
电话:2965017
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