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绩效监督检查组的要求,需要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预算书
(二)、立项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
(三)、本次检查项目收入、支出凭证原始单据及项目收、支明细帐
(四)、年度或中期报告、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
(五)、取得的成果效益证明材料
1、专利申报及授权、成果鉴定材料、软件著作权、参与制定的标准、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
2、项目总结。
3、所有资料要求提供原件。
二、报送时间
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市政府九号楼9243房间)
许昌市科技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