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关于征集2016年度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度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许昌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和监察室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监察室 2966706
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 2965016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2965017
农村科技科 2965022
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2965021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