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市级财政经费资助项目(社发类)开展结项验收/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项目的绩效管理,根据《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中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许昌市财政资助的市级企业科技创新、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社发类)开展集中验收/评估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具体安排如下表

2014年财政资助项目验收/中期评估安排表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验收/评估形式

资助金额

时间安排

1

企业科技创新

抗癌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材料,现场询问

10万

8月12日下午2:30

2

企业科技创新

河南道地药材禹白附的规范种植及产地加工技术应用

禹州市金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查阅材料,现场询问

10万

3

重大科技专项

草甘膦母液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答辩(中期评估)

44万

二、验收要求

1、各项目验收/评估单位应认真准备前期相关资料,并备齐财政资金大额支出的有关原始单据备查。同时按照指定格式代拟《验收报告》电子文档草样(格式见附件)。所有材料应于验收/评估当天带至验收现场。

2、参加现场答辩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制作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确定项目汇报人,汇报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及取得成果。原则上重大专项项目不再组织现场察看。PPT汇报材料应以图片形式或视频形式,集中展现研发产品或样机(照片不少于2张)、研发现场和产业化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研发成果和产学研合作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可以在PPT中链接研发现场视频资料,但不得超过5分钟。PPT汇报材料现场图片或视频展示不充分或存在伪造现场照片的,经专家组研究,将追加现场考察环节。

3、各项目验收/评估单位应参加技术负责人1~2名,财务负责人1名,于验收开始前30分钟到达验收现场,拷贝电子文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未及时参加验收/评估的单位,验收/评估结论将一律按“未通过验收”对待,按照《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执行,视作诚信缺失单位和违规单位进行通报处理。

三、验收地点和联系人

许昌市福港大酒店11楼会议室。 

联系人:牟知林    2965021

附件:《验收报告》电子文档草样

 

                                   许昌市科技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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