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19日
许政办[201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19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