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十三五”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 索 引 号 :00574729-3/201707-00013
  • 信息分类:区域规划
  • 发布机构:市粮食局
  • 生成日期:2016-09-22 16:22
  • 名 称 :许昌市 “十三五”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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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 “十三五”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为主线,制定六个发展目标,谋划四项重点项目,切实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二、发展目标

    一是粮食收储能力大幅增强。可用仓容满足粮食收储需要,彻底消除“危仓老库”带病储粮,基本消除露天存粮,粮食收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是粮食物流效率显著提高。通过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及粮食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大幅提高我市粮食物流效率。三是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地方储备粮规模大幅提升,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更加完善,部队军粮供应更加有力。四是粮油质量检验体系全面提升。通过规划建设粮油质量检验体系,使我市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显著增强,确保城乡居民吃到“放心粮油”。 五是粮油加工业实现大的发展。通过实施主食产业化工程和推动帮扶粮油加工企业发展,实现我市粮油加工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六是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通过建立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系,构筑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三、重点项目

    (一)“粮安工程”项目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粮食〔2015〕5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三五”期间,“粮安工程”方面,规划以下三个项目:

    1.2016—2018年,退城进郊项目投资6000万元(0901公司投资2100万元,扩建3万吨仓容,新兴公司投资3500万元,新建仓容5万吨),预计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

    2.2016-2020年,原址改造项目(按每个县(市)一个库点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预计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

    3.2016—2020年,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每个县(市)按一个库点规划),预计投资5000万元,预计争取上级资金3000万元;

    (二)粮油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项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33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的实施意见》(许政〔2012〕28号)精神,2016-2020年全市在粮油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方面,预计投资2亿元,预计争取上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5000万元。为许昌山花油脂公司投资2亿元食用油和大豆蛋白加工等项目。

    (三)粮食物流建设项目(含成品粮储备库项目及市军供站异地扩建项目)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许政〔2010〕53号),粮食物流园区建设为十个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建设2016—2020年预计投资12亿元,预计争取上级资金1.5亿元。

    (四)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项目

    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关于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要求, 2017—2020年,预计按照每个县(市)一个质检点规划完成粮食质量安全质检体系建设,预计投资3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500万元。

    四、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出台《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重点落实好由粮食部门负责的职责任务。抓好粮食收购,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和监管责任;稳定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夯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基础。同时,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考核。

    (二)继续抓粮食收购。市粮食局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统筹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自营收购,拓宽收储渠道。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继续充实地方粮食储备。根据我市地方储备粮缺口,继续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增储工作。同时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保障市场供给和粮油市场基本稳定。

    (四)加强依法管粮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责,加强对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好库存检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秋粮收购专项检查、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抓好安全储粮工作。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新建粮库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继续强化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到储存粮食高质量、高效率,低损耗、低污染、低成本;继续开展“一符四无”活动,根据季节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粮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确保储备粮库存安全;狠抓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粮食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努力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做好山花公司拆迁工作,确保完成组织交给的拆迁任务。强力推进入驻粮食物流园区第一期项目建设,督促许昌山花油脂公司、粮食铁路物流公司和新兴粮食储备公司5万吨粮食仓储新建项目,早开工,见实效;继续争取国家、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按要求完成粮仓改造项目,确保上级验收合格。继续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完成主食工业化率、粮油加工转化率、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建设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年度目标。

    (七)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切实做好市直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粮食系统不出现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

    (八)抓好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和法纪政纪,维护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的好形象。落实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粮食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五、进度安排
      整体推进期(2016~2017年):全面推动仓储设施建设,完成危仓老库改造,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和质检体系建设初见成效,粮油加工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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