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居民供热(高温热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听证会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对制定许昌市城区居民供暖用热(高温热水)价格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听证内容

许昌市城区居民供暖用热(高温热水)价格

三、听证会时间

拟定2016年11月18日

四、听证会地点

市政府8号楼市发改委2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听证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和经营者构成,名额共9人,其中消费者代表5名,经营者代表4名。

1、消费者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委委托相关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由经营方委派,报我委审核确定。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发改委价管科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后附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至市发改委价管科,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xuchangwujia@163.com。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址:市政府8号楼8243室市发改委价管科(邮编:461000)

联系人:价格管理科  王俊磊   联系电话:2962329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与所听证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听证申请人经我委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委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和我委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听 证 参 加 人 报 名 表

姓名

性 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邮箱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主要意见

和建议

备注:1. 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 被确定作为听证参加人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