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领域)现场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6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领域)现场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提供的材料(以下所涉及提供的材料均为原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出具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

3、出具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正式财务报表(能明确查询研发投入情况、上年资产负债率、上年销售收入);

4、拟建中心专业用于研发、试验和检测的设备原值入账单据;

5、出具企业近三年来研究开发项目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及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考察程序

1、查看拟建中心现场(包括中心场地、培训场所和专业用于研发、试验和检测的设备)。(不超过30分钟)

2、现场查看原始证件及相关材料。

3、现场质疑。

三、申报中心须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

今年新申报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未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应首先进行备案工作。

备案步骤如下:

(一)注册登记:申请备案企业登陆“河南科技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栏”,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备案企业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备案管理系统,填写“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请表”。

(二)系统提交:申请备案企业对“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请表”审查无误后,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等材料,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提交审核部门。

 四、其它

 1、 现场考察时间初步安排在12月12-18日,请各单位做好初审迎检工作。因时间进度难以准确把握,中间会出现时间调整,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随时通知到人。因故不能联系到人的单位,同样会作出调整。

 2、现场考察过程中,企业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安排有关内容,现场考察人员也不会收受中心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直接取消中心申请组建资格。

 3、请许昌市2016年新申报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尽快加入高企工作群。 高企工作QQ群号码:175043090

    4、联系人:赵胜利  娄亚鹏

    联系电话:2965017

 

                              许昌市科技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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