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12-00331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12-14 15:37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的通报
  • 文 号 :许政[20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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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的通报

    许政[2016]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丰富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做好金融稳定,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保持了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截至11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989.5亿元,比年初增加256.4亿元,增长14.8%;各项贷款余额1452亿元,比年初增加94.9亿元,增长7.0%。不断落实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措施,简化流程,提供外汇便利化服务,培育和支持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截至11月末,全市享受便利化服务措施企业561家,同比增加127家,增长29.3%。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全体干部职工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稳步推进金融业改革,创新金融产品,改进外汇管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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