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6]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决策部署,强化农业公司化运作,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涌现出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根据《许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服务管理办法》和《许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实施细则》规定,市政府决定增补河南姚花春酒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补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链条建设,完善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增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增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河南姚花春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瑞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葛市颐恒健蜂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