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按照《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科技局对2015年以前批复组建的142家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集中考核,其中升省级中心11家,优秀14家,合格103家,警告1家,撤销13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市科技局将以本次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创新能力强,发展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项目立项上给予以优先支持,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取消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各市级工程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运行管理,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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