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许昌银监分局在省银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从严从实、求质求效”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许昌经济金融发展实际,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在积极引导银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引进域外银行机构、加快市级农商行组建、推进农合机构改革、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开展金融扶贫、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提供了良好服务和政策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上衔接沟通,顺利实现了许昌农商行获得河南银监局批复筹建,兴业银行许昌分行正式开业运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银监分局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许昌银监分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许昌市银行业持续稳健发展,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