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今年的“省级计划项目统计调查系统”与“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结合,同时采用三级填报制度,步骤如下:
1. 项目主持人填报。项目主持人使用“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科技统计管理系统(http://tj.hnkjt.gov.cn)”填写项目执行情况。填写完毕,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2.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也是采用“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审核项目主持人填写的内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主管单位(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3.主管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加盖印章,报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三)注意事项
1.表中省级拨款数额一定要与省科技厅的实际拨款数保持一致。
2. 如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清单”中“单位管理员帐号”和“主持人帐号”出现“NULL”字符,说明该主持人或单位没有在“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hnkjt.gov.cn)中注册过。请出现这个问题的项目主持人或单位尽快到“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注册,将注册的“用户名”尽快反馈给河南省科技信息院(董广萍,电话0371-65995172),把该“用户名”做到系统中后才能开始填报“省级计划项目统计调查系统”。
3. “富民强县”计划项目由于没有通过“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主持人和单位管理员都没有注册过,这类计划项目先暂缓登录系统,可以先用样表填报,等省科技厅把问题解决后,再一并通知录入系统。
二、统计调查范围
我市由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科技经费拨款资助的7个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三、数据报送
报送时间:2017年2月22日17:00之前
报送要求:加盖第一承担单位公章的项目调查表三份
报送地点:许昌市政府院9号楼9352房间,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人:孙 凯
电话:2965015 15037448188
电子邮箱:xckjjjhk@126.com
QQ群号:532450254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