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领域各类项目(企业、平台)申报备案单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工业)、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企业)条件审核,降低项目(企业)推荐申报风险,决定提前开展项目(或企业)事前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征集推荐本辖区范围内的省、市级项目(企业),推荐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照以往年度各类省、市项目(企业)申报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项目(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备案形式采用“一张表,一个电话”形式,即填一张简表,加盖企业公章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或简表扫描件后发送至邮箱(同时发送电子文件),并电话告知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各类项目(企业)申报参考条件见附件一,各类项目(企业)申报备案表见附件二。其中共有7张表,包括:《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征集备案表》、《2018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项目征集备案表》、《2017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征集备案表》、《2017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报征集备案表》、《河南省第十批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征集备案表》、《2017年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申报项目征集备案表》、《2017年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征集备案表》。其它项目另行通知。
填报数据要做到真实有效,现场考察中若发现数据编造行为的,取消其申报各类项目(企业、平台)资格。
二、项目(企业)申报备案单位事前考察。建立项目(企业)备案库,由市科技局高新科组织人员根据安排对申报备案单位进行事前考察,完善有关考察手续,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推荐部门进行培育,条件成熟后,可再次申请备案入库考察,常年滚动开展。
三、做好备案单位定点申报工作。根据省、市级项目(企业)申报通知要求,市科技局高新科将各县(市、区)前期备案申报单位随申报通知一并发送,开展定点申报工作,按时完成项目(企业)材料推荐、审核上报与网上申报工作。项目(企业)申报做到不考察不备案,不备案不推荐,不再临时推荐项目(企业)。
四、报送项目(企业)申报备案表时间:
(1)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龙头企业。
时间:2017年3月1日前
(2)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
(3)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时间:2017年4月10日前
五、联系地址: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2965017
联系人:赵胜利、娄亚鹏
邮箱:xckjj@126.com
附件一:各类项目(企业)申报参考条件汇总
附件二:各类项目(企业)申报备案表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