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鼓励个人购买电动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15]85号)。
2017年2月4日
许政办[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鼓励个人购买电动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15]85号)。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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