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奖励委员会
关于许昌市第九届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建议授奖人选的
公 告
2017年2月26日,许昌市第九届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评审工作结束。3月3日,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许昌市第九届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按照《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章第15条之规定,现对许昌市第九届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建议授奖人选刘少林、曹宏同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期:3月6日-15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议授奖人选有异议的,应按照《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第六章第35条之规定,以真实身份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4-2965020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516号(市人民政府大院)9号楼9340房间
邮 编:461000
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