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5-0019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5-03 17:36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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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许政办[201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编制了《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配套机制,建立制度系统

    各部门要严格依据《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内容规范、制式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扎实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二、强化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各部门要及时查找梳理发生变动的随机抽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清单中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工作成效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不得擅自在清单外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附件:许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pdf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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