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许政〔2015〕53号)和《许昌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许科字〔2017〕28号)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同意禹州市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等4家单位备案为许昌市众创空间,同时纳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和管理体系。
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发展的引导和支持,积极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