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31日
许昌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申报和建设许昌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培育完整产业链、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监管制度,营造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和体制机制,助推许昌外贸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特色园区融合发展,形成以许昌市商务中心区为龙头、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形成一批规模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将许昌建成政府服务高效、市场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特色明显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物流中心、创新创业中心,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2017年,培育2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2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2个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3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5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00亿元。
2018年,培育4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5个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5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65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20亿元。
三、主要任务
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集聚资源要素,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下综合园区平台。通过优化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功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区与产业集聚区协同发展,突出示范园区(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线上线下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瞄准市场需求,坚持引外与培内并举,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开展“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立一批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打造一批低门槛、多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平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认证备案、信息管理服务,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许昌分行
(四)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许昌分行、市银监分局
(五)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改造和提升物流基础设施,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优化物流设施布局,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海外仓、境外服务网点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物流快递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依托河南电子口岸信息化平台、许昌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综合评价体系,提供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等服务。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维护跨境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许昌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许昌分行
(七)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对接省跨境电子商务技术规则研究与风险监测中心,建立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实施“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不断完善以检疫监管为主,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结合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建立“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制度,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推进许昌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八)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口径、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数据,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九)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市商务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许昌分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空间布局
抓住中国(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结合我市区位、交通、产业优势,按照“一带一中心多园区”格局,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更多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园区,推进园区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一带:坚持“依托郑州、对接空港、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强力推动许港产业带建设,形成“交通一体、产业链接、生态共建、服务共享”的发展格局,完善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线下综合园区互动融合的跨境电商生态圈,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生态体系,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水平。
一中心:依托正在筹建的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许昌市商务中心区为载体,重点发展电子商务运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及应用、大学生创业、电商产业配套等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企业,逐步形成信息、金融、物流、咨询等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内一流、专业特色突出的跨境电商园区,成为许昌跨境电商发展的核心引擎。
多园区:各县(市、区)依托当地特色产业优势,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发制品、蜂产品、卫浴陶瓷、花卉苗木、箱包皮具、特色食品等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带动本区域特色产品出口。
禹州市重点推动发制品、中药材、钧陶瓷、机械铸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跨境电商,围绕神垕的钧瓷、老街,顺店的刺绣,褚河的戏剧服装,鸠山的旅游资源,古城、范坡等乡镇的薯制品,无梁等乡镇的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构建产业链完整、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特色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增强产业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长葛市重点建设蜂产品、建筑机械、卫浴陶瓷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将电子商务、交易博览、产品展示融为一体,让电子商务企业和淘宝商户入驻园区,改善经营环境,降低运营成本,促进行业发展。
建安区发挥发制品、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智能装备等产业优势,规划跨境电商仓储物流配运基地,着力引入跨境电商大型交易平台和产业链服务商,打造跨境电商生态链综合服务体系。
鄢陵县重点推动花卉苗木、箱包皮具、农特产品等特色产业发展跨境电商,着力打造集跨境电商、创客平台、科技研发平台、创新平台、投融资平台和现代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专业园区,形成集互联网企业、产业链配套服务企业、传统企业“互联网 ”以及科技孵化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生态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襄城县、魏都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依托地域特色优势产业,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装备制造、发制品、农副产品等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涉农产业品牌,带动农副产品进出口;拓展跨境电子商务O2O业务,重点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培育示范园。
五、创新举措和部门清单
(一)市商务局
1.鼓励我市发制品、蜂产品、卫浴陶瓷、生物医药、机械制造、鲜切花、特色食品等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探索通过跨境B2B、海外O2O、跨境B2C模式,设立海外仓、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等,融入境外销售体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主要出口市场设立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
2.加大产业链招商。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的合作,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产业链。
3.大力引进、培育第三方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专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鼓励采购、第三方平台、摄影、代运营、创意、推广、培训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专业配套服务业发展。
4.积极开展三级(国家、省、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单一窗口”的备案登记工作。
(二)市发改委
1.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完善仓储物流体系,鼓励国际物流、快递企业在电子商务产业园设立运营机构,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2.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大众创业,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模式发展,鼓励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
(三)市财政局
1.统筹高成长服务业、外贸发展、对外投资合作等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打捆使用,扶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2.探索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增强企业资本供给,鼓励市财政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引导各类政府性产业基金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重点投资领域予以重点关注。
(四)许昌海关
1.向“单一窗口”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的申报接口,建设海关信息共享体系,对接河南电子口岸及其他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统一信息的标准规范、备案认证和管理服务。
2.加快推进许昌跨境电商一般模式出口业务,对跨境电商B2C产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有效解决许昌外贸数据外流问题。
3.全面推行通关便利化。简化申报手续,逐步实现企业自主备案、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批、重点稽核。加强关检合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4.探索适当提高从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寄递进出境的个人自用物品限值。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风险分类评定,建立风险导向型监管模式。
(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对接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争取向“单一窗口”开放报检申报接口、企业备案和信用等级数据查询接口、商品负面清单数据查询接口、认证认可系统数据查询接口。
2.创新检验检疫流程。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流程,研究建立“放、管、服”三位一体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实施在线备案、三单比对、质量追溯。
3.推进检验检疫便利化。加强检验检疫、海关“三个一”合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构建便捷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申报和放行流程规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4.建立物品溯源体系。与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技术规则研究与风险监测中心进行数据对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推行供方符合性声明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构建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检验检疫工作模式。
6.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自贸协定原产地业务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跨境出口商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六)市国税局
1.对接省国税局,争取税务总局向“单一窗口”开放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数据接口,同步开放相关申报参数,逐步实现企业在线退税申报。全面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税,按照“企业自愿、风险可控”原则,在我市一、二类企业中率先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
2.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推行网上申报、电子退库等税收便利化管理措施。研究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类别管理。全面落实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试行“有票退税、无票免税”的出口退税政策。
3.促进税收征管便利化。逐步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完善出口退税流程,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简化退税审批手续。探索建立适合保税零售业务的账册管理制度。
(七)人民银行许昌分行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为企业和个人的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优质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2.支持个人电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进一步便利个人贸易发展。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后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结售汇总额限制。
3.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中小电商集中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4.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融资、担保、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八)市银监分局
1.争取中国银监会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对接,通过“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获取电商交易、报关、报检等数据,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推广基于诚信的融资方式。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提供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
(九)市工商局
1.对接省工商局,争取省工商局向“单一窗口”开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企业主体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接口,满足加强企业信用管理需要。
2.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抽查制度,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约束机制,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运用,实现对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联合惩戒。
3.建设诚信交易环境。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整合、采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强化身份认证、信息透明、数据共享、风险预警、网络监督服务,构建诚信交易生态圈。
4.持续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任务。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5.建立消费维权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与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十)市交通局
1.对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交通运输部对“单一窗口”在数据标准、数据交换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实现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单一窗口”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
2.提升物流水平。依托筹建中的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挥我市区位交通物流优势,积极引进国际大型、优质物流货代企业,强化国际物流货运保障。支持传统物流快递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等业务,吸引国内外物流集成商在我市布局,建立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网络。
3.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探索建立国内保税公共仓储、海外重点国家物流专线、海外公共仓储等相结合的便利化物流体系,实现跨境货物的集货运输、集中分送,降低物流成本。
(十一)市政府金融办
1.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2.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试点。
(十二)市公安局
1.对接省公安厅,争取公安部向“单一窗口”开放身份证信息核查接口,对个人交易主体实施有效监管。
2.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建设,深化电子认证技术应用。
(十三)市工信委
1.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拓展“许昌制造”境外营销渠道。
2.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网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技术、创业孵化服务。
(十四)市人社局
1.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急需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探索推行实训式、定制式、公司式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模式。
2.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培训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合作办学,发展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开展电子商务学历教育;鼓励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培训。
3.实施“引凤归巢”计划。重点动员和吸引省内外许昌籍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应用人才返乡发展;筹建许昌市跨境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对引进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和聘请的专家学者,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补贴和奖励。
(十五)市统计局
1.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物流、金融服务、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督促引导相关“四上”企业如实填报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指标数据,及时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和分析。
2.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口径、方法,充分利用部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相关行政记录,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信息整合,规范相关统计指标口径和发布渠道,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十六)市邮政管理局
1.在标准快递和国内电商快递基础上,着力发展服务先进制造业快递和跨境电商快递。引导快递企业“向外”拓展,探索建立海外仓,助推外贸增长。
2.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物流企业的合作,建设国际快件综合处理中心,探索邮件、快件综合监管的新模式,探索海外仓建设。
3.做好国际邮包的统计监测工作。
4.积极对接邮政集团河南省分公司,依托河南邮政国际邮件郑州口岸建设、中国邮政郑州行口邮件集散分拨中心建设、中欧班列带运国际邮件和高铁云邮等多方资源,开辟国际邮包绿色通道,提升进出口邮件的处理速度。依托郑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开通的郑俄直航,以及郑州至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7个国家的直飞航线,提升国际邮件传输时效。
(十七)市农业局
1.立足我市实际,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向农村辐射和拓展,通过实施“互联网 农业生产”、“互联网 农村消费”、“互联网 农产品贸易”三大涉农工程,加快全市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2.引导企业结合我市农业产业特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建设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和线下集配中心,扩大农产品出口。
(十八)市质监局
1.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净化生产源头,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和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使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3.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督促电子商务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销售交易记录,强化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监控和管理。
(十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1.加强组织领导。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考核、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要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早日实现“卖全球、买全球”战略目标。一是高标准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二是全方位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孵化基地建设;三是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四是加快推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完善县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3.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上下沟通、部门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市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统筹推进;细化职能分工,完善各级、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形成合力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强劲态势。
(二)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与省、国家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加强各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工作责任制,促进创新举措落到实处;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强化任务分解,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展安排,确保任务落实。
(三)强化政策与资金扶持
制定专项扶持政策,设立专项配套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优化完善、平台建设、综合园区建设、人才培训、海外仓和境外服务网点建设等;鼓励在现有电子商务园区基础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