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局机关各业务科: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效能,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各县(市、区)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工业领域

1、新一代电力装备。

2、新材料(包括碳基材料、硅基材料、发制品新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

3、智能制造。

4、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

(二)农业领域

1 、育种与种业。突出优质高产,加强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方法结合,重点支持优异种质材料创新、高效复合育种技术体系构建,培育优良农林作物新品种,开展新品种配套生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2、农业食品产业及装备。坚持绿色安全,重点开展农作物生产装备和主食高效工业化生产、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向价值链高端跃升。

(三)社会发展领域

1、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剂研制。

2、食品安全技术研究。

3、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4、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四)对外合作领域

我市企业与省内外大院名校在现代生物技术领域、先进制造、新能源领域、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开展合作的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按照许昌市201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征集方向进行申报,不在专题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许昌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之前),且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科研队伍,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家、省市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并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规划科学,经费预算合理,承担单位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能保证匹配资金的落实。

(六)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七)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3倍。

(八)已承担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且截止到2017年7月1日未能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已获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数量

县(市、区)限报2-3项,市直单位各限报1项。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单位申报的项目,市直单位根据项目所属领域直接向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申报;各业务科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采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申报并行的方式。

2、申报单位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申报书(各一式七份)和电子文档。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分开进行书籍式装订,双面打印并标注页码。

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申报书、电子文档、《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汇总表》和《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预算汇总表》。

4、申报项目所需财务资料: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带回)。

5、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项目的,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

6、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项目汇总表、项目预算汇总表等空白规范文本及通知可从许昌科技网上下载,许昌科技网网址:http://www.xckeji.gov.cn/。

(三)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在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上加盖公章。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单位请务于2017年8月15日17:00前将按要求填报的项目申报全套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档、《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汇总表》和《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预算汇总表》报送到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3、各业务科负责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把关,并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8月22日17:00前将《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汇总表》和《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预算汇总表》汇总到发展计划科,在许昌科技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组织相关专家择日进行评审。

(四)联系方式

1、对外合作领域:市科技局人合科。联系电话:2965016。

2、工业领域: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电话:2965017。

3、农业领域:市科技局农村科。联系电话:2965022。

4、社会发展领域:市科技局社发科。联系电话:2965021。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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