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农业〔2016〕18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指导,明确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定义务,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特制定《许昌市农产品生产良好行为规范》,请组织农产品生产者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5日
许农业〔2016〕18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指导,明确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定义务,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特制定《许昌市农产品生产良好行为规范》,请组织农产品生产者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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