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402N/201708-00016
  • 信息分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17-08-01 20:14
  • 名 称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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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许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法治许昌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全面顺利实施。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坚持突出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开展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活动,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员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维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抓好农村、社区、企业等城乡基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依法治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要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法治化。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工作,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积极开展“法律六进”,通过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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