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我市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汇总表,于2017年9月8日(周五)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书籍式装订)报送至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市政府924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二、依托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由高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留存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 2965017

工作邮箱:xck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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