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软函[2017]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关于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工作安排,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遴选确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06家企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试点企业开展贯标与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等试点企业推荐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要积极推动贯标试点企业全面启动贯标工作,并推动完成贯标的企业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gltxpd.cspiii.com)申请评定。
二、加强对贯标工作的跟踪与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所辖范围内的贯标企业在“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gltxgb.cspiii.com)中完成注册(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各省平台管理员应及时登录该系统,及时开展企业贯标进度审核。我部将对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贯标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
三、营造贯标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推荐单位应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贯标咨询服务人员等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对贯标工作的认识,营造贯标工作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典型企业现场交流、贯标成果展示及咨询服务对接等活动,推广普及贯标评定成果。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格式见附件2)名单以机要交换或EMS方式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陶元 010-68208273 柳杨 010-68632510
邮 箱:gltx@cspiii.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附件1: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