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文件精神,稳步有序推进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持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重点,稳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文化站设施免费开放,推动实现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主要目标。
二、免费开放内容
(一)公共图书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场地和设施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础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项目,如茶水、办证、存包等项目。
(二)公共文化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排演厅、展厅、艺术培训教室、文艺活动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等群众文化活动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茶水、办证、存包等。
(三)公共博物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种展览厅、文物陈列厅、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观众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文物知识普及、文物咨询鉴定、公益性讲座和展览、观众参与活动、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问询、存包、指示导览等。
(四)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科技启蒙(科学体验)区、探索与创造(基础科学)区、宇宙与生命(基础科学)区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科普实验剧表演、创客实验室、临时展厅、创新互动体验区、智慧信息天地区等服务项目;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团队讲解辅导、存包等。
(五)美术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展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少量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运营;二是免费提供美术知识培训等文化服务;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茶水、办证、存包等。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种展览厅(陈列厅)、培训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务;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茶水、办证、存包等。
(七)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三是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
三、免费开放时间
(一)正常上班时间公共文化设施必须坚持免费开放服务,规定文化服务项目免费开放。
(二)公共节假日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服务。
(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周的周一或周五实行闭馆制度。
四、保障措施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宣传、文化、财政等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着眼管理创新,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惠民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文化、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工作,纳入文化事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优化免费开放工作方案,扩展免费开放服务范围和项目,推进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和文化部、财政部确定的标准,发挥公共文化专项资金保障功能,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保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顺利运行。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保障行政村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文化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文化、科技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益单位免费开放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管理服务。要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各种资源,提高服务效能。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分众化服务。
(四)注重督促指导。宣传、文化部门要指导、督促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切实保证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免费开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完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群艺馆、文化站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定级,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组织免费开放工作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工作的社会影响,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