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根据《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年全市科技大会之前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同意组建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各参评单位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出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经单位法人同意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各推荐单位。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并推荐。对辖区内参评单位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体现与建设情况真实一致,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向市局出具推荐报告。
三、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承诺书、孵化器统计数据纸质件)一式三份,于11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档发至邮箱:xckjj@126.com。
联系电话:0374-2965017
附件:附件1:2017年度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参评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2: 2017年度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推荐汇总表.doc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