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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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11-22 15:18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 [2017] 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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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许政 [2017] 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紧跟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沿技术,以“纯电驱动”为主攻方向,实施“一龙头、两系列、三重点、四突破、五体系”战略,即以整车生产企业为龙头,突出乘用车、商用车两大系列,瞄准电池、电机、电控三大重点,推动关键技术、招商引资、产能规模、示范推广四大突破,构建整车与配套产业链、技术研发与检测、充换电设施配套、服务保障网络、示范推广应用五大体系,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作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千亿元产业集群,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突出优势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持续加大新能源商用车功能性新产品开发,扩大和巩固商用车优势地位。同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能源乘用车项目建设,形成商用车、乘用车协调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

    2.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加强创新发展,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充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深层次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

    3.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在产业培育期,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资源,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开发生产,引导市场消费。进入产业成熟期后,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4.坚持培育产业与配套服务相结合。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等产业链加快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充电设施与智能电网、新能源产业协调发展,做好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以及电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

    (三)产业布局

    按照产业链条发展需求和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际,产业总体布局为“一集群、两中心、三基地”。一集群:依托电气谷核心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两中心:依托电气谷核心区,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检验中心和服务保障网络中心;三基地:以电气谷核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为重点的整车生产基地;以许继集团、黄河集团、森源集团为龙头的充换电设备生产基地;以黄河工业园、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瑞贝卡天一超级电容产业园为重点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育1—2个全国新能源汽车知名品牌,初步建成以“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等)、整车制造、质量检测与试验、充电设施、市场营运、电池回收再利用”为核心的产业链,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

    1.整车:纯电动商用车产能10万辆,销售收入450亿元;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达到5万辆,销售收入50亿元。

    2.关键零部件: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达到20GWh(十亿瓦时),电池及电池材料销售收入400亿元;超级电容器产能达到160亿安时,销售收入200亿元;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配套产能50万套,销售收入50亿元。

    3.充换电设备:充电桩产能60万台,销售收入80亿元,建成国内一流的充电桩生产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以整车为龙头的产业链体系

    1.培育整车龙头企业。依托森源重工,着力推进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协调发展。

    巩固商用车优势地位。重点发展纯电动扫路车、多功能抑尘车、自装卸垃圾车等环卫系列专用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冷藏车、快递车等物流系列专用车,增加功能品种,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商用车优势地位。加快培育和引进新能源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加快乘用车提升发展。重点推进森源重工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建设,争取尽早获得项目核准和生产资质,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要求,支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发展,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升级。

    2.强化核心零部件环节。重点围绕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完善产业链条。

    加快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着力扩大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正极锂电池规模,加大石墨烯在锂电池、超级电容领域应用的研发力度。重点推进河南力旋科技公司、沃特玛联盟等企业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建设,提高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正极锂电池生产能力和单体能量密度,力争2020年锂离子电池产能达到20GWh;依托黄河集团等企业,加快石墨烯技术研发,实现石墨烯 超级电容技术的重大突破,改善电池性能,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以瑞贝卡天一超级电容产业园项目为龙头,加快超级电容产业化步伐,力争2020年实现160亿安时的产能规模,增加动力电池供电能力;加大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原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产业化水平和产能规模,增强配套能力。

    增强电机、电控配套能力。以森源电动汽车产业园为重点,加快50万套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集成系统生产线建设,提升整车配套能力;支持许昌禾润机电、恒丰实业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集成式电机总成、轮毂电机、量子电机等动力电机系统实现科技新突破,加快推进产业化。

    促进零部件模块化。围绕“电池、电机、电控”三大共性关键技术,积极推进动力电池、电机、电子控制单元等关键零部件的模块化、系列化、通用化,推进产品由单一零部件加工向系统化、总成化和模块化方向发展,以及推动整车动力总成的模块化,切实提高整车系统集成控制能力。

    3.高起点发展汽车电子系统。汽车电子系统是许昌汽车零部件中最薄弱的环节。重点围绕先进动力总成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车身电控系统、车联网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汽车总线网络及嵌入式系统等五大系统以及汽车芯片、传感器及执行器等关键元器件,完善汽车产业链汽车电子系统环节,支持现有汽车电子企业上档次、上规模,大力引进汽车发达地区的汽车电子系统生产企业,鼓励和引导许继集团等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非汽车行业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汽车电子系统的研发与生产。

    (二)构建完善的研发与质量检测体系

    4.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森源重工现有的河南省电动专用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发挥森源重工研发团队的技术优势,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研发设备投入,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完善研发条件,建立创新机制,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创建国家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中心,提升龙头企业研发创新带动能力,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竞争力。

    5.打造设施完备的检测试验基地。以森源重工河南省电动专用汽车工程实验室为依托,完善包括整车环境试验室(底盘测功试验、整车侧倾试验)、零部件试验室(电池、线束、控制器、电机、高低温等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室、理化分析试验室以及整车性能试验道路等软硬件设施,同时,整合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人才与科技资源,建立许昌市整车及零部件检测试验基地、建立新能源汽车行业公共测试平台、产品开发数据库,增强新能源汽车开发实验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检测试验基地。

    6.发挥异地合作研发机构作用。依托森源集团北京森源电动汽车技术研究院,持续加强与清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所等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研发团队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充分利用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宏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发成果,提升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支持恒丰实业与浙江大学开展轮毂电机研发合作,并建立产业化基地。

    (三)构建完善的充电设施生产服务体系

    7.建设国内一流的充电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提高产能规模。加快许继集团5条年产智能充电桩30万台套生产线建设,确保持续保持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及关键技术的领先优势;推进黄河集团蓝电智能科技公司22条充电桩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实现日产400台产能规模;增强森源集团、智能继电器公司充电设施生产能力,实现规模化生产。推动充电产品技术升级。依托许继集团、黄河集团等企业,加大高效自适应的智能快速充电技术、高适应性的动力电池快速更换技术、多源信息互联互通融合运营技术、无线充电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力度,加快研发柔性自动功率分配控制的“一对多”充电技术产品,提高充电服务能力;努力解决互联互通的充电服务信息共享技术,实现充电设施位置、状态、参数及交易信息的跨平台共享;加快研制动态无线充电系统样机,建设无线充电试验路段,突破无线充电技术。

    8.推进我市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认真落实《许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力度,以PPP模式,通过公开竞争,授予特许经营权,在车桩融合发展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有序推进桩站建设,快速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重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居住地、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六网络一平台”,即车桩一体智能电动公交车充电网络、租车充电网络、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市政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网络、网格化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和智慧充电服务平台。力争2020年建成服务于新能源汽车的城市充电网络,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快速充电站20座,集中交流充电站8座,交直流混合充电站点30座,城市分散交流充电口3000个,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

    9.提升充电设备国内市场占有率。依托许继集团、黄河集团等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和标准优势,利用新模式,全力开拓国内市场,提高充电设备市场占有率。支持许继集团继续全面参与国家电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确保国家电网充电桩市场占有份额的领先优势;积极与国内一线车厂进行车桩配套,争取与宇通、中通、金龙、比亚迪、北汽、东风、力帆等国内客车、乘用车配套合作;深入与各地交通投资公司合作,以不同模式参与各地城市公交等充电网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广泛与系统外建设运营商合作,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提供产品、技术、工程承包等系列服务,同时,针对居住地、商场等慢充市场,积极与华夏幸福、万达、丹尼斯以及出租、滴滴、共享等公司开展合作,探索市场开拓新模式。

    (四)构建服务保障网络体系

    10.强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整合许继集团、城市公交公司、万里集团以及许昌市各类资源,以车联网运行管理系统为载体,建设覆盖全市新能源乘用车、公交客车、出租汽车、环卫车、快递物流车、充换电站等智能化、数字化服务网络。

    11.强化车辆安全运行监控。以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为核心,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备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紧急处置机制,对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备进行实时跟踪、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故障诊断,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

    12.强化汽车服务保障。以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推广应用企业为骨干,规划建设一批安全责任明确、服务质量保障的固定综合服务站,负责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保养与维修,定期对在线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测试,确保新能源汽车运行正常。

    (五)构建完善的示范推广应用体系

    13.开展公共领域示范推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公交、出租车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鼓励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新能源汽车1100辆(合标准车约13000辆),新能源汽车占比70%以上;主城区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

    14.推广商业运营新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复制推广新能源汽车运营许昌模式,搞活商业运营企业,拓展生产企业市场,壮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支持万里运输、森源重工等新能源乘用车运营和生产企业在市内外开展或参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同时,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力争2020年许昌投放共享新能源汽车1000辆以上。鼓励森源重工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融资租赁新型商业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支持万里运输、城市公交公司、沃特玛联盟等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跨区域开展定制客运班线、定制巴士、定制公务用车、城际约租、货运物流出租等租赁模式灵活的定制化服务,构建信息化引领的“新能源 新服务 新网络”的全新营运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工信委配合,长葛市、示范区以及森源集团参与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重点负责制定和落实《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立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产业运行监测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定期通报产业转型发展情况。

    (二)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建立专项基金。建立2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项目建设,加快产业链企业发展。支持县(市、区)建立专项基金,同时引导外部基金更多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完善的基金投入政策体系,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共研发平台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落实好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补贴办法,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交流、直流充电桩每千瓦分别给予300元、600元补贴,对电动汽车充电监控服务平台充电桩接入量达到500个的运营企业给予100万元运营启动补贴;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支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落实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政府新能源汽车采购合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政府新能源汽车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

    (三)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围绕乘用车、客车等整车和电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以完善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以延链补链和配套建设为抓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招商对接活动。支持现有车企利用基础优势与大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重组合作,建设整车生产基地,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益,增强集群竞争优势。

    (四)建立项目推进机制。每年确定一批新能源汽车转型发展重点项目,集聚财税、金融、土地、环境容量等政策和资源,集中支持转型发展。对投资规模大、竞争能力强、转型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对口分包。重点推进森源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瑞贝卡天一超级电容产业园、黄河工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周例会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进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英才计划”,对引进的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分别给予不低于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和不低于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场地供应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费、生活津贴、个人所得税补助、一次性资助待遇;拨付年度专项培训经费,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类人才联合培训机制;广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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