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17] 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7日
许昌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通知》(豫政办〔2017〕9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旅游业是最具竞争力的朝阳产业,最具效益的优势产业,最具环保的绿色产业。当前,我市旅游业全面迎来大众旅游时代,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存在龙头产品缺乏、品牌影响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策保障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全域旅游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题,以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化为方向,通过大力实施产品供给突破、新业态培育、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强基、旅游提质等五大工程,推进旅游配套功能整体升级、旅游产品供给提档升级、旅游服务质量全面升级、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升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及“三区一群”等国家战略,力争到2020年,实现年游客接待量突破5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龙头景区,大力实施产品供给突破工程。
1.加快打造龙头景区。以建设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重点,下力气抓好龙头景区创建。一是围绕曹魏文化主题,加快推进曹魏古城、护城河水系旅游开发,着力打造以文化展示、旅游休闲、商业服务、特色居住为主要功能的汉魏文化古城,积极创建5A级旅游景区,实现“一年出形象、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形成全球三国文化旅游目的地。二是围绕“千年古镇”、“钧瓷之都”两大核心主题,以钧瓷文化为主线,保护性复建开发神垕镇历史建筑和民居,完善文化主题公园,升级钧瓷产业结构,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创建5A级旅游景区,打造国际钧瓷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和国际陶瓷文化特色小镇。三是以鄢陵花木生态旅游度假区为核心吸引物,整合温泉、乡村旅游、姓氏文化、养生文化、茶文化等旅游资源,做好“温泉 ”特色组合,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养生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生态休闲、温泉度假、康体养生为品牌特色的全国知名生态旅游度假区和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到2020年,力争建成或基本达到5A标准的景区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各1个,4A以上景区达到12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
2.加快建设旅游名城名镇名村。推动旅游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及小城镇建设深度融合,将旅游业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强化城镇旅游休闲功能。加快推动许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注重多规合一,完善城市旅游规划体系,围绕“五湖、四海、三川”等资源,把中心城区打造成水意慢生活的旅游核心,促进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型。争取鄢陵县、魏都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国家验收,把神垕镇、陈化店镇、襄城沟刘村、长葛秋庄村等打造成特色旅游名镇、名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
3.加快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神垕—许昌—鄢陵、许昌—长葛官亭的生态廊道,植入旅游功能,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将其打造成为串联神垕古镇、曹魏古城、鄢陵花木生态旅游度假区及佛尔湖旅游区的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擦亮“曹魏故都—智慧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三张旅游名片。
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长葛市政府、鄢陵县政府、魏都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4.加快推进重点旅游项目招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围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康体养生建设目标,整合资源,强化统筹,加大开放招商力度,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利用三国文化旅游周、花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举办旅游招商专场,吸引社会资本,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重点推进三国文化产业园、鄢陵健康养老养生示范区、建安东部生态旅游养生产业带和襄城首山山顶公园等重大项目招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委
(二)推动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新业态培育工程。
1.发展康养游。支持禹州市、鄢陵县加快发展医药康疗、运动健康等康养旅游产业,创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鄢陵县政府、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发改委
2.发展文化游。着力打造全球三国文化、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建设灵井“许昌人”考古遗址公园、建安文学馆、许昌名人馆、烟草文化博物馆、蜡梅文化博物馆,推动博物馆由静态展示向文化创意、参与体验转型,发展以许昌博物馆、塔文化博物馆、钧官窑址博物馆、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等为代表的博物馆旅游;借助许昌为许、陈、葛、鄢、钟等姓氏的发源地和郡望地,打造一批根亲文化旅游基地;活化具有许昌特色的文学、戏曲、民俗、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3.发展乡村游。扶持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乡村旅游点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农场(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培育一批乡村庄园、市民农园、创意花圃、乡村户外运动基地等,推进以农业观光和采摘为主的乡村旅游向休闲度假型转型升级;完善水、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六小工程”推进力度,到2020年确保每个重点旅游村建好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4.发展研学游。支持禹州市、鄢陵县创建全国研学旅游目的地,中国钧瓷文化园创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鄢陵县政府、市教育局、市旅游局
5.发展工业游。鼓励瑞贝卡、森源电气、黄河旋风等大型工业企业创建全国工业旅游创新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建安区政府、市工信委、市旅游局
6.发展体育游。支持长葛生态汽车公园、鄢陵运动健康小镇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鄢陵县政府、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三)创新市场营销,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
1.融入跨区域旅游合作圈。实施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营销模式,把旅游推广作为许昌对外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深度参与大郑州都市旅游圈、生态豫南旅游协作圈营销活动,着力打造成为郑州大都市区的亮丽"南大门",让更多海内外游客来许昌旅游消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
2.做强形象宣传。打造许昌旅游品牌,把旅游品牌推广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对外形象宣传,全市涉外活动统一使用许昌旅游品牌标识;在知名旅游网站和市内主要媒体、新媒体开设许昌旅游品牌宣传专栏;在车站、星级饭店、景区等主要公共场所进行覆盖式宣传。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许昌东站、许昌火车站
3.做强节庆品牌。重点做好三国文化旅游周、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钧瓷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提升三国文化游、生态休闲游、钧瓷体验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禹州市政府、鄢陵县政府
4.做强精准营销。实施“引客入许”奖励政策,培育完善我市地接市场。强化郑州、开封等周边地市和陕西、湖北等相邻省份的市场推介,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市场营销,积极开拓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境外客源市场。完善“留客在许”引导措施,不断提高游客停留天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财政局
5.做强全域宣传。举办旅游摄影大赛、征文比赛、旅游商品大赛等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地推活动和新媒体等,进行全域旅游宣传,提升整体旅游形象。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产业支撑,大力实施旅游强基工程。
1.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支持旅游企业兼并重组和集团化发展,重点培育花都温泉度假区,三鼎华悦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成为年综合收入超亿元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培育本土品牌,在曹魏古城、神垕古镇、鄢陵旅游度假区加快布局一批精品酒店和特色餐饮场所,满足不同层次游客消费需求,逐步形成设施完备、服务优良、环境优美、国际化程度高的酒店业发展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市五星级标准酒店达到3个。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制订《许昌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2017—2020年)》,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校企合作等办法,加强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旅游企业负责人、导游等重点人员的培训教育;把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完善旅游交通设施。加强通景公路建设,实现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相连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至周边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干线公路与A级景区的连接道路等级匹配。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完善综合配套,大力实施旅游提质工程。
1.健全旅游服务体系。依托许昌汽车客运东站建设许昌旅游集散中心,支持禹州、鄢陵等旅游重点县(市)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加快布局一批公益性的游憩绿道、城市广场、休闲街区、文化场所等公共休闲空间;完善旅游便民惠民设施,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以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城市商业街、广场、游园、河湖水系、乡村旅游点等为重点,提升改造和新建一批A级旅游厕所;完善旅游公共标识建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车站、游客集散中心和通往景区的干道规范设置旅游公共标识系统。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明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现有三国文化景区品质,彰显文化内涵,增强文化体验度,丰富旅游业态;严格旅游企业等级评审,依据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开展评定复核,加强督查暗访,督促旅游企业软硬件水平提档升级;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强旅游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和谐、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建立旅游标准宣传推广与监督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饭店评星和旅游企业创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建设智慧旅游系统。完善许昌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立旅游与公安、交通、气象、国土、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互联互通及应用;推动饭店、景区等旅游企业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信息互动终端设施建设;引导旅行社跨界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3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所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视频监控及客流监测,4A级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
4.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推进以钧瓷、发制品等特色产品的旅游商品化,推出一批必购旅游商品;积极构建旅游商业区、风情购物街、特色店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相结合的旅游购物网点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文化旅游业专班的统筹引领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问题。在市文化旅游业专班的统筹指导下,市旅游局具体负责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建立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协商机制,推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综合改革。完善各级旅游部门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市场监管等职能,强化旅游部门力量,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旅游发展模式。推进全市旅游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市、县两级旅游质监执法队伍。推进导游执业制度改革,健全导游保险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工商局、市交通局
(三)加大财政扶持。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许昌旅游形象设计投放、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转型升级项目扶持、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品牌创建及引客入许奖励、旅游人才引进、旅游线路包装推广等;探索成立许昌市旅游投资集团,对区域内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统一实施专业设计、专业开发、专业运营管理。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豫政〔2014〕44号),宾馆饭店享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用地保障。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编制全市旅游产业用地专项规划,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的一揽子政策。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严格督导考核。制定《许昌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将旅游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定期对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每年年底前总体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