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东城区工信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集中征集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
(一)科技攻关计划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农业、资源和环境等领域,全面开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突出公益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侧重R&D活动中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重点支持取得初步成果的科研项目。
(二)软科学研究计划
支持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支持社会协调发展中决策、组织、管理等重大问题研究;支持重大领域技术预测、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论证评估;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支持科技创新制度和机制研究,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三)科技开放合作计划
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许昌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要求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三)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9年12月),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总数不超过20项。
(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三、组织方式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各业务科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咨询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档和汇总表。以上空白表可通过许昌科技网(http://www.xckeji.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2.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需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市研发机构组建批复文件。
(二)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务于12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各业务于12月22日下午5:00前,将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类计划业务咨询电话
1.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2965017(高新)、2965022(农业)、2965021(社会发展)
2.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2965021
3.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2965016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