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和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情况,现对许昌市第八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者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人合科和监察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人合科 0374-2965016
监察室 0374-2966706
联系邮箱:xcskjjjcs@163.com
1.第八批市级创新型团队申报材料受理汇总表.doc
2.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异议表.doc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