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科人字〔2017〕1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 “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许科字〔2014〕79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并报请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命名“许昌市产业创新道路养护技术及装备创新型科技团队”等13个团队为许昌市第八批创新型科技团队。
希望被命名的“创新型科技团队”要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更好地发挥团队在相关技术领域推进自主创新的核心和带动作用,为企业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