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能源 [2017] 265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许昌供电公司、许继集团、许昌充电服务公司:
《建设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许政纪〔2017〕6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推动我市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建设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总体方案
2017年10月13日
许发改能源 [2017] 265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许昌供电公司、许继集团、许昌充电服务公司:
《建设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许政纪〔2017〕6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推动我市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建设车桩一体智能充电网络总体方案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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