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 [2018] 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13日
许昌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推进能源转型发展,构建安全绿色、经济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是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由之路,是实现能源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途径,对环境污染防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国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清洁绿色能源,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能源安全有效供应,确保我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原则
1.安全可靠。把保障合理需求作为能源发展的底线,合理开发利用市内能源资源,拓宽域外煤炭、石油、天然气输入渠道,形成运输、储存、供应、保障联动安全体系,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2.绿色低碳。坚持节能优先原则,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改造传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需求侧管理,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示范,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社会综合用能成本,构建与需求相适应的安全、绿色、经济、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体系。
3.多元互补。把开放融合作为能源发展的现实途径,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各类清洁能源,围绕加工转换、梯级利用、分散互补等模式,建立多品种、多源头、多方式能源供需系统。
4.节约高效。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增量清洁、存量优化,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利用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跟踪创新能源领域发展技术,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推动市内能源企业产品优化、技术创新、绿色发展,调减过剩产能。
(三)发展目标
2018年,能源企业生产更加清洁高效;到年底并网风电装机累计突破10万千瓦、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累计达到8.4万千瓦,地热能供暖面积累计达到130万平方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5%以上。
2020年,能源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社会用能更加清洁经济。煤电企业平均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30%左右,全面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能源转型指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以上,煤炭消费占比下降到70%以下,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
二、重点任务
(一)可再生能源领域
1.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禹州市、襄城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支持利用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户用光伏建设。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
2.加快开发风电。坚持“山地优先、平原示范”的原则,积极推进国电黄土岭、中广核苌庄、北京宣力彭店等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广核禹州磨街、鄢陵风电场一期、许继彭店等风电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支持龙源公司(禹州)、龙岗公司(鄢陵)分布式风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40万千瓦左右。
3.多元利用生物质能。按照国家批准的“十三五”生物质发电布局方案,督促鄢陵县生物质热电厂尽快投入商业运行,加快天健热电垃圾发电搬迁工程、禹州生物质热电建设,加快襄城生物质热电工程前期工作。到2020年,生物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支持生物质液化,跟踪纤维乙醇发展技术,研究推进纤维乙醇等产业化发展。
4.积极稳妥推进地热供暖。开展地热资源评价,积极推进地热供暖工作,2018年,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30万平方米。到2020年,累计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二)煤电领域
1.稳定煤电装机,推进煤电企业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除背压型燃煤供热机组外,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现有煤电机组要根据热负荷情况进行供热改造,推进龙岗电厂一期2×35万千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适时对能信热电2×21万千瓦抽凝机组进行背压改造,满足城市热负荷、特别是采暖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到2020年,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以下。
2.充分发挥现有热电机组供热能力。按照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积极推进“汽改水”工程,提高供热管网覆盖能力,降低热力网系统能耗水平,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8-2020年,新建(改造)一级供热管网总长度55公里以上(含各县、市)。
(三)煤炭领域
1.严格控制煤炭产能。持续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淘汰落后产能,除国家已核准或已纳入国家核准计划的梁北二矿(平禹九矿)、梁北煤矿扩建工程外,不再开工建设新的基建矿井。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能保持在1500万吨/年左右。
2.推广应用新技术。在煤矿领域积极创新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产业调整转型发展,确保煤炭领域安全、绿色、高效发展。
3.实施精煤行动。支持煤炭企业建设绿色矿山和智慧煤矿,实施精煤行动,加强洗选能力,提供优质清洁产品。到2020年,全市煤炭洗选率达到80%。
(四)天然气领域
1.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2018年,督促相关企业合理安排工期,争取禹州至许昌、元木至禹州、开封至鄢陵、禹州至长葛等天然气地方支线竣工投产,形成我市天然气管道联通联供格局。强化油气管道属地政府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油气管道安全发展。
2.提高天然气供应与调峰能力。督促各县(市)及相关城镇燃气公司,加快储气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到2020年,燃气调峰能力达到3天以上,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和供气安全性、可靠性。
3.发展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督促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分布式能源站建设,争取早日竣工投产。
(五)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1.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制度,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规模,分阶段放开发用电计划,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断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
2.做好增量配网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组织好增量配网试点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规范推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增量配网试点项目、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油气体制改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全市能源转型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围绕能源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强化财税、价格、土地、水利、环保等政策支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地热供暖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地热供暖的优惠政策和推进“汽改水”的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利用现有相关基金,推广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能源转型发展相关领域。
(三)压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各县(市、区)做好转型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能源转型发展负责,编制完成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根据转型发展目标任务,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跟踪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