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产融〔2018〕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型攻坚智能化改造工作部署,培育优秀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促进智能制造应用和产业发展,有效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并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上一年度智能制造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二、工作程序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申报工作。中央在豫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二)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报送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严格把关,并汇总形成《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选定的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推荐目录》,对外正式发布。
(五) 列入《推荐目录》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和我省财政资金支持,优先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进行推荐,优先参与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市场对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档)及《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档)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百胜 电话:0371-65507698
邮箱:hnsznzz@126.com。
四、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受理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2018年4月10日
我市申报咨询电话:0374-2965675附件: 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 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