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上级通知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主要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进一步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集中用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促进有效投资合理增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2019年投资计划主要安排方向
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建设等。
三、投资计划编报有关要求
(一)严格安排方向和编报规模。结合有关规划明确的年度建设任务、当年安排规模,以及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提出2019年度投资需求,申报投资计划草案。
(二)做好项目储备。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按照超过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规模,储备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同时,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动态调整更新,形成项目等资金、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
(三)完备前期工作手续。拟申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程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投资计划能够及早编制下达,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四)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安排地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方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地方项目负主体责任;脱离当地实际、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
(五)认真审核遴选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认真审核,行业主管部门牵好头、把好关,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从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储备项目中,选取符合投向要求、已开工的续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编制投资计划。
市发改委农经科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