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 [2018] 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6月12日
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的整体统筹,实现地区、行业、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共建共联共享,增加视频监控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推进平安许昌建设的支撑作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安全可控的原则,遵循“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机制,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及领域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形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格局,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一)全域覆盖。在全市高清视频监控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全面覆盖”的原则,继续开展前端监控点位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关键公共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全网共享。推动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整合,实现公安机关一类视频监控资源、各行政管理部门二类视频监控资源和社会三类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应用。同时,将整合接入的视频图像资源向联网接入的行业部门开放共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共享应用,并逐步推进视频监控便民利民的惠民服务。
(三)全时可用。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经费保障和运维保障机制,切实强化运维工作,实现联网的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点位正常率达到98%,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正常率达到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时可用。
(四)全程可控。强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完善联网应用安全审核、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和强化应用的原则。根据发改高技〔2015〕996号文件精神,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出发,综合考虑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遵循科学规划和强化应用的原则,分级分类搞好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应用,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视频监控总体应用效能。
(二)顶层设计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全市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实行统一规划。依托公安视频专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有效整合各级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各部门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共享平台的联网对接。建设过程应充分考虑系统管理功能和性能的先进性,统一视频监控系统接口规范和整合要求,实现视频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安全共享和规范使用的原则。严格安全规范和技术措施,选用安全可控的产品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专业队伍,分级分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接入和共享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各县(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各级图像共享网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和模式,在授权范围内调用、控制图像信息,为领导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取证等服务。
三、共享任务
依照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结合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现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公安视频专网,建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联网应用。通过建立完善共享平台,全面整合全市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全方位全天候防控,进行视频图像深度挖掘和智能应用,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应用视频图像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防、管、控”能力。
(一)一类视频监控共享。公安部门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城乡结合部,案件易发、多发的街道、区域等治安重点部位和公共安全敏感部位、主要通道及重点场所部署安装不同类型的视频监控设备,并将所建公共区域一类视频监控资源全部上传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通过授权管理实现共享。
(二)二类视频监控共享。各政府部门自建视频监控通过本部门视频平台纵向整合后,根据需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二类视频监控联网,要严格遵循GB/T28181标准和《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等技术规范,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接入和共享。各部门视频监控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联网共享的主要需求如下:
1.环保部门。环保部门需要共享的视频监控主要集中在废气、污水排放、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影响城市环境的重点部位,实现对工业污染源、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场景的实时、准确、全面的信息采集。通过监控联网及时调用相关企业周边监控信息,对于监管区域内企业污水、废气排放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有效管控。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需要共享的视频监控主要分布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大的区县(乡)道路、重点旅游公路、桥梁、互通立交、隧道、涵洞和事故多发地等重要部位。
3.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要推动数字城管平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综合平台的互联互通,共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平台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共享共用,减少重复建设浪费,进一步服务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管部门视频监控体系的覆盖范围和实战运用效果。
4.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学校出入口、主要通道、操场、食堂、财务室等部位以及校车上新建、改建视频监控设备,做到监控设备高清化、覆盖全面化,并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联网。
5.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民族宗教管理部门需共享视频监控点位主要集中在城乡各个宗教场所,如教堂、寺庙、清真寺等,通过在各类宗教活动场所部署高清监控设备,为民族宗教领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可视化指挥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6.卫生医疗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主要通道出入口、重要楼层走廊、财务室、急诊室、药房、医疗器械仓库、剧毒易制毒等危险控制药品专柜、放射物品专柜、大厅、广场、停车场、大门口、食堂、车棚、太平间门口、单位围墙隐蔽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联网。
7.金融机构。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金融网点要在营业柜台、自助网点、运钞车交接款通道、金库、客户区域及其他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存储、交接等部位合理布局高清视频监控,并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联网(涉密等特殊规定情况除外)。
8.水务部门。水务部门要在河湖堤防、水库、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等重点部位部署高清摄像设备,实时观测水资源的现状,提高水资源的管理水平。在防洪抗旱时,通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实时、直观地获悉河湖水系及水利工程的现场状况,为防洪抗旱节约宝贵的决策时间,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直观的视频信息,便于防汛抗旱管理人员进行远程抢险指挥,及时调配人员和物资。
9.旅游部门。旅游部门要整合全市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联网。
10.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司法、国土、广播电视、食药监、安监、消防等)根据部门职能,对部门自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上传、调用和自己部门相关的视频资料,为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三)三类视频监控共享。全市公共区域的三类视频监控(即社会各行业单位、小区、个体等在公共区域所建的视频监控),确有必要接入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的,由对应政府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严格遵循GB/T28181标准和《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等技术规范,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主要需求如下:
1.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出入口、主要道路、停车场、健身休闲区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2.歌舞娱乐、电影院线、电子游艺、网吧、旅馆及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要在出入口、收银台、安全通道及其他重点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3.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收银台、主要通道及其他要害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四)县(市、区)视频监控共享。各县(市、区)整合本地公安、部门、行业各类视频监控资源,通过县(市、区)公安视频专网或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的联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成立许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二)澄清底数。各地各部门自即日起对本地本部门的视频监控进行摸底排查,澄清地区行业系统内符合联网上传标准的视频监控数量,对需要提升改造的视频监控设备登记造册,形成工作台账。
(三)分步实施。在澄清底数基础上,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制订本地本部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方案,首先将本行业本部门自建的视频监控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平台互联互通,然后逐步将职责管辖内的社会三类视频监控资源联网接入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