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科字〔2018〕43号 签发人:张仕民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选派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厅下发的《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和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技特派员选派应围绕当地贫困地区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需求,特别是相对贫困地区产业需求;要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的地方去,到最偏远的地方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通过选派切实为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供智力支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力争实现全市贫困村、和有2%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科技服务全覆盖。
二、选派类型
个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队:拟选派15名个人科技特派员和组建4个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队,原则上一个县(市)组建一个服务队,以满足贫困地区产业、科技和人才需求为主,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队,依托国家、省级星创天地和各县科技部门组建,成员由本县(市)的省市县三级派驻科技特派员组成。
三、选派条件
(一)选派对象主要为我市能够解决受援地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社会发展、农村环保和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主要选派项目前景好,能够带动脱贫,前期已与地方有合作基础的科技人员。
(二)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四、选派程序
(一)征集需求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贫困村和有2%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涉农中小企业存在的产业、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产业和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并报送。
(二)组织对接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组建的产业服务队,与产业需求单位进行对接并签定服务协议。
(三)上报推荐人选
组织填写《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8月5日前由各地统一报送《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市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许昌市科技特派员需求表》、《产业需求情况表》、《产业服务队信息表》、《派驻协议书》和《产业服务协议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经费支持
个人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每个产业团队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培训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今年上报选派省级非本市科技人员或往年选派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届满未通过考核或服务期限未结束的本次不再选派。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2017年选派2018年度的科技特派员和今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统一认命为许昌市科技特派员,2018年度科技特派员重新签订服务协议。个人科技特派员和产业服务队工作服务年限,一般为3年,每年根据考评情况认定个人科技特派员是否续聘,合格的给予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
(三)市级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和管理依照省级科技特派员具体要求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建修
电 话:0374-2965022
电子信箱:xc2965022@126.com
地 址:许昌市政府9号楼9340房间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