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前 言
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许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贯彻实施《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科学发展,指导“十三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
织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4〕57号)要求,编制《许昌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许昌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依据国家、省防震减灾目标与任务,并充分考虑我市基本情况进行编制。
《许昌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围绕我市在减轻地震灾害方面的迫切要求以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简要阐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科学确立未来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提出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与措施。
第一章 现状分析
一、地震灾害概况
地震是对人类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中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许昌市地处华北地震区华北平原地震带,有史料记载以来曾经先后发生过4次6级左右地震,具有震源浅、灾害重的特点,地震给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对我市的影响烈度较高;辖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低,小震致灾、中震大灾的可能性较大,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
二、发展现状
(一)地位作用
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震灾害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公共安全问题面临的形势愈发严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严重影响,防震减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显著增大趋势,地震灾害对经济运行、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公众心理、文化传承等方面存在严重影响。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发展防震减灾事业,对保障许昌市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二)需求分析
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地震作为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社会影响广、预报难度高的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许昌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快,社会财富日益积累,经济社会的地震易损度也随之不断增加。发展防震减灾事业,全面提升许昌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公众的防震减灾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逐年加快,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物质丰富、信息发达、社会安定已成为公众习惯的生活状态。公众对政府高效应对地震灾害有很强的期望,对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宣传有强烈需求,参与应急演练、志愿者工作、民间救援团体等防震减灾活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应该看到我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普及率较低,农村民居不设防现象较为普遍,城乡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普遍较差,公众防震减灾需求非常强烈。
(三)工作现状
1.地震监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监测工作初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专群结合的监测体系逐步形成;地震监测技术取得一定进步,地震监测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和自动化;观测资料质量逐步提高;地震监测工作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宏观异常测报员队伍相对稳定。
2.地震预测预报
坚持系统的周震情监视例会、月、年中、年度、紧急和临时会商制度,认真做好地震趋势会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地震局的要求,积极组织许昌市地震技术人员开展有益的预测探索。
3.震害防御
社会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意识逐步增强;城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基本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初步落实了新建房屋的抗震设防监管;开展农村抗震民居建设的探讨和研究,着力解决农村民居防震抗震能力薄弱的问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逐步提升;各县(市、区)震害防御组织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县域防震减灾能力有一定提高。
4.地震应急与救援
由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以及社会公众构成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不断完善和充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下,预案体系的修订和实施步入法制化轨道。
(四)现有条件
1.法律法规
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防震减灾工作;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了相应的规定和工作制度。多年来地震系统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为目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2.基础设施
我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许昌数字测震台2006年7月运行,建成了虚拟测震监测网,实现了小范围资料共享;电磁扰动前兆观测网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地震宏观前兆异常测报网络已经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正常;地震速报时间从30分钟缩短到18分钟,辖区内地震监控能力达到M2.0;地震宏观前兆异常测报网络已经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正常;震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地震应急能力有一定提高。
(五)主要问题和不足
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缺乏整体规划,观测手段单一,辖区测震台站少,缺乏前兆观测手段;各县(市)地震监测能力十分薄弱;许昌测震台运行近10年,仪器老化,故障多,缺乏相关备用设备;地震监测环境尚未得到全面保护。
我市农居的抗御地震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基本不设防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善;部分重大建设工程没有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与现代媒体的结合程度不紧,科普宣传材料缺乏。
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尚不完善;全市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尚未开展;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尚属空白;地震应急数据库尚未建立;地震应急现场装备和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流动监测设备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缺乏地震灾害调查评估设备。
我市地震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县(市、区)尚无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地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注重提升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考虑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需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全面防御。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不断推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
坚持公共服务。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丰富公共服务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建立惠及公众、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提升能力。全面提升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充分发挥地震科技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
三、发展目标
(一)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市、县城市基础设施和80%以上的建(构)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在遭遇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能够维持基本功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全部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
(二)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遭遇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不形成严重破坏,不引发严重次生灾害。
(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不断提高采取有效抗震措施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的比重,使之在遭遇相当于我市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不发生严重破坏。
(四)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地震台网监测能力达到M2.0;国内5级以上地震速报时间小于15分钟。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五)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收到符合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级别的地震速报信息后,15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1小时内现场工作队开赴现场,2小时上报初步了解的灾情;震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救治工作;协助国家和省地震局专家组,震后4~6个小时内判定灾区范围、救援等级和行动方案;3~5天内提出烈度等震线图和灾情初步评估结果。
(六)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加强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七)震后救助恢复能力
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城市拥有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八)发展规则与保障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现全国防震减灾2020年奋斗目标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社会管理
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既要依靠社会,也要动员社会,既要服务社会,也要管理社会。要以服务社会为目的,以管理社会为手段,以依靠社会为基础,以动员社会为机制,努力拓宽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范围,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管理的法制体系,提高管理社会的能力。
(一)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等工作的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抗震设防管理职能,提高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关口前移。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抗震设防要求得到落实。提高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推广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推进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加强地震应急准备,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其办公室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设指挥平台。市、县地震工作部门要推进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设立地震应急管理责任人。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备案、督查和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全面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
完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县(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应急避难设施和救生避险设备,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建立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动态更新的市、县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保障。
推进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建设,提升灾害救助水平。充分发挥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矿山安全救援队、医疗救护队等多种应急救援力量在地震应急救援中的作用。鼓励、引导地震救援志愿者等民间救援力量的发展。
二、公共服务
(一)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增强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快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防震减灾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二)强化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提高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性能
逐步建立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建筑抗震知识,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地震安全农居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新闻宣传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将新闻宣传工作摆到防震减灾工作重要位置,坚持地震应急处置和新闻宣传并重原则。强化舆论引导,实现被动宣传向主动宣传的转变,为防震减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职能部门与专家相互配合的新闻发布机制。结合新兴媒体,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作用,不断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水平,拓展信息服务空间
加快信息新技术与防震减灾业务的融合与应用,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提高防震减灾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信息化在数据共享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
三、行业能力建设
地震行业能力是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加强防震减灾技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在保障现有数字化测震台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一县一台”建设工作,建成汇集辖区观测资料的许昌市区域中心台,基本建成许昌市地震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速报质量。
充分发挥许昌市电磁扰动前兆观测网络的作用,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发展完善市辖区范围内的地震前兆观测手段,各县(市)要逐步增设技术较为成熟的前兆手段,并实现全市联网。
进一步推进地震会商创新,改进完善地震会商模式,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网络。巩固、调整和充实网点,“十三五”末达到全市每个乡镇都设有测报点,使布局更加合理,观测资料更加科学、有效。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管理指导,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捕捉地震宏观异常信息和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中的作用。
确保地震通讯网络畅通,满足地震信息和观测资料速报等工作的要求。
加强对群测群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定期对测报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 “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
一、地震监测网络建设
(一)数字测震网络建设
建设好禹州市数字测震台,使我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2.0。
配备短周期测震仪、数据采集器、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采用数字化、自动化和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及时、准确监测一定范围的地震信息。
(二)数字前兆台站建设
建设好长葛市地震台、鄢陵县地震台、襄城县地震台,建成许昌市钻孔倾斜地震前兆网络,提高地震前兆观测能力。
(三)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
全市建设河南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1个基准站、5个基本站,提升地震监测效能。
二、地震安全服务系统建设
(一)地震活动断层探测
在许昌市区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为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提供地震安全基础数据。
(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服务基地建设
建立“3个1”服务项目:1个防震减灾科普文化馆、10个省级防震科普示范学校、10个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站,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防震避险能力。
依托许昌市防震减灾中心场地建设1个面向全市群众开放的防震减灾科普文化馆。
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创建10个省级科普示范学校。
建设10个地震安全农居技术服务站,向农民群众提供抗震民居建设技术服务、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逐步改变群众防震抗震意识淡薄的现状。
(三)地震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建设
建立市、县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实现震情、灾情、应急指挥决策的快速响应、灾害损失的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震后余震趋势判定的快速反馈等,满足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利用城市现有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根据避难场所建设的国家标准增设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县(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支持县(市)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
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保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强化政府领导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宏观调控、住房与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增加防震减灾投入
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项目建设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地震人才资源配置,形成地震业务、科研、管理一体化的人才布局,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完善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
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以防震减灾任务需求为第一导向,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提高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