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要求,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备案对象为许昌市内符合《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
1.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附件1)
2.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报告(附件2)
3.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附件清单(附件3)
(二)众创空间
1.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4)
2.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附件5)
3.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附件清单(附件6)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自愿申请,填报“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推荐上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上报,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附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8),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于9月2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对申报材料评审论证。
(四)备案确认。对经评审符合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条件的,备案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娄亚朋 齐尚
联系电话:2965017
工作邮箱:xckjj@126.com
附件: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