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许昌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许昌市重点

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东城区工信局,市直及省直驻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据《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和目前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分布现状,经研究,决定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工程材料、医疗卫生等技术领域,新组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验室建设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在本单位(学科领域)原有的实验室基础上进行申报,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200平米以上(企业应满足本学科技术中试和环境实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300万元以上,且仪器设备满足基本的实验所需.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0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企事业有引进或兼职的高层次科研人员,年度累计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的,1人可算固定人员)具有培养或合作培养研究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能力。

4.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纵向和横向联合,聘用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的理事、主任委员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研人员到实验室任职。辖区内科研人员的部分科研成果可作为加分因素。

5.企事业单位与市内专科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组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实验室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级科研任务。    

7.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科技人才的能力,能够参与国内和省内学术交流活动。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主持或参与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标准制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优先支持。

 二、推荐指标

 各县(市、区)、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中心医院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东城区工信局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市直其他单位可推荐申报1个。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产业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科技成果为2015年6月以来取得

的)应与实验室研究内容相关。

(三)2015年度申报市级其它研发平台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考虑到许昌学院未来实验室建设及研究方向,原则上不鼓励参与联合申报(医学院除外),专家可通过聘任参与其他单位实验室的科研活动,但1人只能在一个实验室兼任(主任、副主任)。

(五)许昌学院建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院的二级学院,在评估周期内原则上不得申报,完成中期评估考核,确实需要改变研究方向和内容的,应提出“更名”申请,但不享受二次奖补。需要再建的,团队人员交叉不得超过1/5。

(六)属于外聘专家,应提供聘书、或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合作取得的成果证书(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等。

(七)按照新出台的《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新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当年不再享受奖补政策,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合格以上的才适当给予补助。期间,可承担基础(应用基础)与前沿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八)根据我市优势产业及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需要,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建议,将遴选新建一批,并备案一批进行重点培育。

(九)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许昌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填报要求 

    依托单位填报《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3),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辅以佐证材料(注意材料装订顺序),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总页数不超过200页(打印页码)。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同时按申报的实验室名称上报电子文档和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截至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许昌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科

联 系 人: 孔晓启  徐国强

联系电话: 2965020

电子邮箱: xckjcgk@163.com

 

附件:1.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及方向.docx

            2.许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docx

            3.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非企业类).docx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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