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8〕175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省属高等学校,各省辖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各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努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科研环境,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开展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落实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理整改工作。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四唯”清理整改责任,细化清理整改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开展清理整改行动。
(一)科技管理部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二)教育部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 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 的做法;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四)省科学院、农业科学院重点清理各类科研项目、职称评审、人才评价、院所评估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 的做法;
(五)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 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 的做法。
三、及时报告清理整改工作。
各部门(单位)和地方根据各自职权,及时梳理清理事项,加快开展清理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清理整改报告。其中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将清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科技厅;省属高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清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清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协将清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科协。
附件: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