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许昌市第九批“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创新型科技团队”的认定是许昌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整合科技资源配置,培育团队精神,凝聚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根据《“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管理办法》(许科字〔2018〕99号)的规定,现将许昌市第九批“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条件须符合《许昌市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管理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创新型科技团队”的申报需提交《“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请书》,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3篇代表性论著复印件;

3、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的复印件;被引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提供证书的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复印件;

6、如获专利或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聘任合同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当地科技局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代晋颖   连颖超

联系电话:2965016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市政府9号楼9352号房间)

电子邮箱:xcskjj@163.com

附件:1、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管理办法.doc

      2、市级创新型团队申请书.doc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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